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2023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2023年)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粤府〔2023〕106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建设项目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12-28生效日期:2024-01-19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按规定采用网上或纸质方式备案。

  第三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第四条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按规定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
  (一)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二)可能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具体名录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制订、调整和发布。

  第五条 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按规定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制定、调整和发布具体名录,并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纳入专项规划或区域性开发规划的建设项目,在专项规划或区域性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有审查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权限可适当下放,具体由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已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试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告知承诺制。

  第八条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时,可要求下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下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意见的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同意。

  第十条 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审批情况的抽查工作。
  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做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信息的联网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审批信息。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分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同时废止。


同地区相关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口诀》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2年修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