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指导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规范开展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指引》和《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原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6〕99号)同步废止。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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