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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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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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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冀应急〔2023〕12号

颁布部门: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10-09生效日期:2023-10-09

各市(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依据《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3〕第2号)》规定,省厅制定了《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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