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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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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苏应急〔2022〕203号

颁布部门: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23-08-19生效日期:2023-08-19

各县级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苏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苏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实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4年末)

  1.一级标准化。全市通过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材料申报企业不少于50家。

  2.二级标准化。(1)“亿元”以上企业。全市3157家具备创建条件的“亿元”以上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2)工贸重点领域规上企业。全市659家工矿重点领域规上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3)化工园(集中)区内危化品企业。全市270家化工园(集中)区内危化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全覆盖。(4)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全市34家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全覆盖。(5)“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全市292家“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全覆盖。(6)领取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全市208家领取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全覆盖。

  3.三级标准化。(1)工矿重点领域规下企业。全市427家工矿重点领域规下企业三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2)非工贸重点领域规上企业。全市11829家非工贸重点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3)其余危化品及一般化工企业。全市除化工园(集中)区内、化工重点监测点、“两重点一重大”、领取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81家危化品企业及44家一般化工企业三级标准化全覆盖。

  (二)年度目标

  各创建目标按照表1所列,稳步推动、逐年达标,力争花3年时间实现“9个全覆盖”创建目标。

  表1 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目标划分表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核实底数,高质量创建标准化

  各地要认真对照“9个全覆盖”创建目标,结合工业企业风险报告数据,进一步核实未创建企业名单,深入摸排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标准化创建基础,帮助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创建目标,明确创建时间节点。要加强与地方工信、统计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企业关停、新建等情况,动态调整拟创建底数情况,对于能够符合创建基本条件的要及时推动创建,对于已经停产、关闭的企业要及时调出创建底数名单。

  各地要结合重点领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抓好危化品、金属冶炼(含铸造)、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和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全面宣传培训,力推企业自主创建

  各地要通过命名表彰、会议推动、媒体宣传、典型引路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报纸、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亮点工作和示范企业特色等进行宣传,扩大企业标准化的社会影响,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

  各地要组建标准化创建培训巡回讲师团,定期开设标准化创建线上、线下辅导培训班,积极组织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参加标准化创建能力培训,培养一批懂标准、会创建、能运行的业务骨干;要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示范效应,搭建企业创建互助平台,组建区域标准化创建联盟,通过经验介绍、现场参观等方式,全面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企业自创真运行的总体目标。

  (三)严格标准要求,提升体系运行质量

  各地要采取措施,着力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加强标准化创建源头管控。要强化组织标准化评审全过程的规范要求,重点规范评审专业人员组成要求、现场评审流程、评审时间安排、问题清单整治跟踪等事项,坚决防止牺牲质量换取数量,坚决防止创建工作流于形式。

  对已达标的企业,要通过执法检查、核查审计、到期复审等有效手段监督企业常态化运行。企业已有成熟安全生产运行体系的,要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实际运行体系进行融合互补,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企业原来没有安全生产体系的,要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根据企业实际进行合理优化,防止出现创建和运行“两张皮”现象。

  (四)强化奖励激励,助力企业安全发展

  企业一、二、三安全生产级标准化定级费用全部由各级政府承担,企业无需负担相关定级费用,各地要出台政策加大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的奖励力度。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激励政策,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项目采购招投标、保险费率、融资贷款、技改扶持、信用等级评定等事项相联系,对达到不同等级标准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激励,引导企业从“要我建设”到“我要建设”转变。在不增加企业经济负担的基础上,切实帮助企业提升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必要途径,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防范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广泛动员,层层发动,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上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县级市(区)要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及时通报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区要围绕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推进情况和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含铸造)、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达标情况,及时做好统筹,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持续提升。各地要不断总结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经验和教训,强化建设实效,及时宣传通报工作中出现的正反典型,提升标准化感召力和影响力,深化攻坚克难措施,持续推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

  附件1 全市工业企业二级标准化“6个全覆盖”达标情况

  附件2 全市工业企业三级标准化“3个全覆盖”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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