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苏应急函〔2023〕90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建设项目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6-05生效日期:2023-06-05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应急﹝2022﹞52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全过程风险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一是强化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审查部门要充分论证建设项目主要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性,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应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采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努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降低项目安全风险。二是严查未批先建行为。审查部门要适时开展建设项目现场抽查,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处理。三是落实“三个一”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论证阶段,审查部门要对建设单位组织一次操作规程考试、开展一次无脚本应急演练、核查一批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保障试生产安全。

  二、严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施工管理。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设施建设主体责任,选择具备国家规定资质要求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和专篇要求施工,不得撤减安全设施。二是强化变更管理。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实施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任何未履行变更程序的变更,不得实施。对于已经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存在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情形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审查。三是强化特殊作业管理。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要求,建立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严格作业许可管理,明确专人监督管理作业过程,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确保现场作业安全。四是强化“四方”责任落实。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全过程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过程,逐项核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提出的15项竣工验收条件,编制设计、施工、监理情况报告,做出是否通过竣工验收的明确结论,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四方”安全职责。

  三、强化属地监管部门指导服务。一是持续跟踪指导。跟踪调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试生产方案论证和竣工验收阶段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改,确保整改闭环。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要求。二是落实监管要求。指导建设单位在试生产前,完成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备案等工作,将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监测监控数据按要求接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投料运行之日起,将重大危险源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监测预警、抽查巡查、“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等纳入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体系。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对于依法应当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和经营许可的建设项目,要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到期前,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确保许可证申领有效衔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5日

同地区相关
江苏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指引(试行)
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订)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
关于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仓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清远市属、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广清产业园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口诀》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