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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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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石安委办〔2023〕25号

颁布部门: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5-18生效日期:2023-05-18

各县(市、区)安委会,石家庄高新区、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石家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综合监管局: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按照国家、省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为组织做好全市相关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眼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应急演练,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知识普及、经验推广、隐患曝光、案例警示、监督举报、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启动时间

  5月31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召开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省、市、县将同步启动,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主要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成果不断转换为指导巩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生产“红线”理论的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市、县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形成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再次专题学习重温《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采取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向基层单位延伸,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始终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各县(市、区)要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二)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企业系列安全宣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活动安排详见附件1)。围绕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三)拓宽监督曝光渠道,倡导全员参与查患。围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做到“五有”,即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新媒体有视频、暗查暗访有曝光。各县(市、区)安委办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报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监管执法人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担当活动宣传员,对执法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隐患随手拍、随时影音记录,选取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经审核把关后在新媒体曝光。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园林、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拍摄专题片,分行业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县(市、区)要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四)加大应急避险常识技能宣传培训,开展全民常态化应急演练。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应急避险科普知识宣传、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等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开展逃生救援演练;城市社区要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演练;学校要针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宣传活动和演练;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宣传活动。

  (五)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多样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6月16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创新性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届时,省安委办将联合我市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启动仪式,相关活动方案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影响力,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专家授课等方式,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升各级人员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能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选择登录“冀时安全”平台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冀时安全”平台警示教育专栏存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类19个方面警示教育视频资源库、400余个短视频供免费观看。

  (六)认真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群众性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积极参加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总工会联合开展的“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群众性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组织动员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和交通运输等四大行业企业职工,通过参与安全生产竞赛,构筑起“群防、群控、群治”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新格局,通过扎实开展百日竞赛活动,促使企业全体从业人员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掌握安全本领、淬炼安全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发挥工会群众监督作用,维护好职工生命安全健康权益,实现安全与健康“两促进、两提高”。

  (七)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安全举报监督。各县(市、区)要借助各媒体平台、微信、短视频等广泛集中宣传举报方式、举报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范围、举报程序、举报受理、奖励标准等,鼓励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发挥举报平台作用,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企业职工和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部门网站和微信小程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八)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多样化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托“冀时安全”应急管理宣教平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动安全宣传志愿者,开展“安全进万家 幸福你我他”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紧紧围绕与村(居)民家庭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居家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出行安全和岗位生产安全等六个方面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志愿服务活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同行”公益宣传活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地方道路两侧、机场、车站、码头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各地要在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播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类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安全知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的开展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一次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积极参与和指导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月”工作,分别参加1次以上主题活动。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制定“路线图”“施工表”,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能动性创新形式开展工作,在主要街道、人员密集场所规范悬挂宣传横幅,在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适当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主流媒体报道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各级主要报刊要设置安全生产专版专栏;各级广电部门要安排在每天黄金时段播放安全生产主题节目或公益广告;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等,利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快速行动、确保活动质量。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高、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按本通知的安排立即谋划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展好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企业全员培训等活动,要及时曝光问题隐患,形成有效震慑,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22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提供活动期间正反两方面典型和特色项目、重要活动资料,及时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报至市安委办,并于7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邮箱:sajxxc@163.com,联系人:张云飞 0311-87852826)。

  附件: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活动计划

  2.石家庄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3.石家庄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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