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颁布部门:郑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3-30生效日期:2023-03-3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3年3月3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发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有关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6部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12部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2.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

  附件1

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一、删去《郑州市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中的“档案工资的调整、”;将第三项中的“集体户粮”修改为“集体户口”;删去第四项。

  将第七条修改为“下列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事宜: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

  “(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七)其他需要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

  将第九条中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修改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将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人事关系介绍信”修改为“转档手续材料”。

  将第十七条中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修改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二、将《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第八条中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修改为“当年全省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修改为“当年全省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删去第二款。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不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将第十七条修改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时,当年未公布全省和郑州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可先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和郑州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标准为其计算并预付基本养老金。当年全省和郑州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其核定并予以结算”。

  删去第二十二条。

  将全文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三、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十项中的“户外广告设置(含张贴张挂宣传品)”修改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

  四、将《郑州市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第七条中的“并按照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1.6‰”修改为“应当按照规定的基数和费率”。

  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工程开工之日至在规定期限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农民工名单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视为工伤保险关系有效”。

  删去第十九条第二款。

  五、将《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中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修改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六、删去《郑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此外,对相关政府规章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附件2

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

  一、《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1997年9月2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发布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二、《郑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办法》(2002年11月1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三、《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办法》(2002年11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公布 根据2018年10月1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四、《郑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办法》(2002年12月2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公布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五、《郑州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2004年1月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公布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六、《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5年8月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七、《郑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08年5月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公布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八、《郑州市家庭服务业管理办法》(2009年5月2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9号公布 根据2018年10月1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九、《郑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2009年6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公布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十、《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12月1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公布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十一、《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13年11月2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发布公布 根据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十二、《郑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4年12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公布)

同地区相关
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密市曲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梁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一2026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郑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深圳市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