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杭州市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7日
杭州市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各类环保设施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工业企业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重点环保设施(以下简称:重点环保设施)的运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浙安委办〔2023〕14号)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按照“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服务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突出问题和新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工业企业各类环保设施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施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镀、纺织印染等行业尾气收集、废水储存和铝镁等金属加工危废储存等安全风险管控,有效治理事故隐患,到2023年底,全市电镀、纺织印染等企业涉及重点环保设施安全培训100%、安全风险自辩自控100%、隐患自查自改100%、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率100%,形成“企业整治主动、中介辅导带动、部门督查推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消除,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整治事项
重点整治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隐患,突出电镀、纺织印染等企业防范重点环保设施引发中毒窒息、燃烧爆炸、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重点整治企业参考名单、具体整治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各地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整治名单、标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环保设施的运行安全纳入监管范围,落实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问题隐患销号,现场安全培训和典型示范推动。工贸企业涉爆粉尘治理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1〕86号)落实,不纳入此次整治范围。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重点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及投入使用后私自变更应依法报经审批的环保设施工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市应急管理局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重点电镀、纺织印染企业开展以环保设施安全为主的专家诊断服务,各地在配合督促市级服务企业落实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开展类似社会化服务,弥补专业力量不足。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13日至4月10日)。各地要结合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筛选的电镀、纺织印染等参考名单,发动镇街对辖区内涉及5类重点环保设施开展调查摸排,确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企业名单,将具体名单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环保设备安全整治-名单管理”模块里进行仔细校核比对,对遗漏的要及时补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10月31日)。各地应急、生态环境部门要对重点环保设施开展现场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环保设施开展全覆盖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对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如屋顶池、地下池、多层池、药剂存放等问题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排查整治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处置的重大事故隐患,在提醒企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基础上,及时以书面等形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各地要将整治相关情况及时录入“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环保设备安全整治-专项整治检查”模块。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各地要对重点环保设施安全整治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巩固机制。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推进整治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近年来全国发生多次环保设施较大事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环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去年宁波余姚电镀企业和绍兴柯桥印染企业涉及环保设备较大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环保设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周密部署,狠抓措施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对象、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及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吃透整治标准,突出结果导向,清单化部署,落实有效整治措施,确保工作责任和要求在企业层面执行到位,各类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要加强宣传培训和典型示范,组织纺织印染企业开展互查互学互评,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强化精准执法,凝聚监管合力。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不断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执法人员+专家”方式,加强联合执法,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零容忍”。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措施,严厉惩治违法行为。
(四)全面总结提升,巩固长效机制。各地要及时跟踪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应用一批长效举措和工作机制。每月5日前,各地要通过“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报表报送”模块报告整治推进表(见附件3),市安委办将每月汇总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叶 盛,电话:85259625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刘国栋,电话:89582146。
附件:1.环保设施企业参考名单(不公开)
2.杭州市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检查事项对照表.docx
3.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docx
4.环保设施隐患抄(报)告单(样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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