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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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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