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象屿保税区安监局、火炬管委会应急协调处,各有关企业:
自《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发布以来,省、市安委会经过几年的专项整治,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市纪委驻应急局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共厦门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聚焦重点开展政治监督的通知》(厦纪办〔2022〕7号)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2022年纪委对应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项监察内容。
对此,按照《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应急〔2022〕13号)和《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应急〔2022〕22号)精神,对工作的开展落实和工作进展进行细化。同时,为便于工贸行业企业准确、快速辨识危险因素,并有效防范,现将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编印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再次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转发给相关单位和企业,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区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安全风险的排查与管控,要按照《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应急〔2022〕22号)要求,制定工作落实计划,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对八个方面,20项工作落实要有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要紧紧围绕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危险区域和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到位。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运用风险管理成果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要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现状安全评价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各区要按照厦应急〔2022〕22号工作重点,依据《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意见(试行)的通知》(厦应急〔2021〕139号)的工作分工,以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企业为切入点,充分运用近年来市局聘请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出具的相关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报告,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制定并公示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等八个方面,20个要点入手,尤其是应急部重点关注的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对我市列入应急部重点指导服务的14家企业,市局将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聘请专家对企业逐一开展指导服务。对此,各区一要迅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培训,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要强化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的重点管控,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风险点变化后的动态评估、等级调整和管控措施变化,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二要督促企业将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及其控制或者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注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别和后果、控制和应急措施等内容。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强化风险点的监测和预警。三要督促企业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三、抓好示范带动,全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区要结合本辖区企业特点,在不同行业和重点领域选择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较好的企业进行先行试点,发挥试点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市局从各区试点示范企业中选定一家,联合召开一场现场示范观摩会,引导企业对照先进找差距,向标杆企业看齐,切实加强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创新管理形式,全面推进示范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区要加强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按要求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工作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市局将对各区工作适时进行督查。请各区于3月31日前将召开现场会的示范企业名单报市局基础处。
四、依据风险报告,实施差异化的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各区要依据企业自查的风险点和评估定级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要针对不同安全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的动态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风险,要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措施。对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各单位和各相关企业从今年3月起至7月底结束,每月28日前要书面上报20项具体工作推进进展情况,7月28日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工贸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2.工贸有色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3.工贸建材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4.工贸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5.工贸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6.工贸纺织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7.工贸烟草商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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