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驻晋央企和省属重点企业:
2022年,各级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动依法治理,巩固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要把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必由之路常抓不懈。一是强化依法管企意识。督促企业深入开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培训并严格实施,切实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推进企业依法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问责力度,强化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与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所有岗位、所有人员,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加大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力度。省厅将研究制定《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各级监管部门要下大力推动落实,严格考核,严肃惩处,切实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遵纪守法意识,倒逼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要高度重视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新招录的危险岗位作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经师带徒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要定期开展操作技能比武竞赛活动,选树操作技能典型标杆,在企业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五是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督促企业依法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穿戴与使用;依法配备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校验;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要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企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二、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各级各单位要着眼“两个根本”,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一是紧盯隐患整改。各级监管部门要对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及时组织专家对难以整改的隐患、难以解决的矛盾问题,逐一剖析原因、研究解决,本级确实解决不了的,要逐级上报,上下合力集中攻坚克难,确保每一条隐患、每一个问题销号闭环。二是强化精准执法。各级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钢铁、铝加工、涉爆粉尘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25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逐企逐项过关,逐企建立执法检查台账,要从专项执法中挑选、报送典型执法案例,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曝光的要曝光、该约谈的要约谈,采取非常手段,推动“三类”企业25项重点检查事项的整改落实,力求在6月30日前全部销号“归零”。要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切实做到企业应录尽录、聚焦重点事项、全部线上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坚决纠正执法不精准、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各级监管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辖区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难点问题,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逐项健全完善,形成一批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推动落实。
三、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
针对重大危险源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种类多、风险管控难度大等特点,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务必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控作为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严防死守。一是依法进行辨识评估。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进行安全评估,科学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并每三年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和分级。二是开展专家会诊检查。各级监管部门要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组织措施,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技术管控措施为重点,聘请行业内懂工艺的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帮助企业排查风险、治理隐患,指导企业对标对表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2022年底前,所有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置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监测系统,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确保每一个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及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全省80个重大危险源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未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存在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检测检验维护保养不到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不完善、防护装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培训不到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不掌握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
各级监管部门要以食品加工、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加工、造纸、印染等企业(以下统称“轻工重点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提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防控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轻工重点企业聚集的县(以下统称“重点县”),要利用新媒体、电视台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推动社会公众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了解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要将应急管理部制作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教育片免费发送给企业,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宣传、警示和教育。二是严密组织指导服务。重点县要紧密结合本辖区实际,科学制定覆盖所有轻工重点企业的专家指导服务方案;要认真遴选指导服务专家,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有限空间作业基础知识专题培训和现场实训;监管执法人员要全程参与,严格按照“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强化人员培训)“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器材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要求,高标准组织实施专家指导服务,力求在9月底前完成。三是认真组织“回头看”。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县全面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情况进行“回头看”,并组织专家对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严格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坚决遏制工贸企业污水处理环节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势头。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各级监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一是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以金属冶炼企业和配套危化装置为重点,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金属冶炼企业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配套危化装置未按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和安全条件专项评价,以及未严格按照专家组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要求对标整改的,要依法顶格处罚。二是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对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以及未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企业,要采取约谈曝光、停产整顿、上限处罚、撤销标准化等级、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综合措施,让违法、失信企业付出沉重代价。三是严厉查处“三违”行为。要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区域检维修、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和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为重点,严厉查处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作业方案不完善、作业审批不严格、管控措施不落实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重处重罚“三违”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六、依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省厅将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二级、三级企业定级具体实施办法。二是严格定级过程监管。监管部门要加强现场评审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评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评审和不符合项整改情况的复核工作,坚决杜绝审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等问题;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将本企业的标准规范融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三是协调出台奖惩措施。各级监管部门要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标准化等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下浮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七、持续推动建立双重预防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各单位要把推动建立双重预防长效机制作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抓紧抓实。一是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地方标准。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紧密结合全省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省《金属冶炼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等地方标准,以规范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二是督促企业构建双重预防管理体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督促指导企业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全过程、全方位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作业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对每一个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明确风险管控责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指导企业有效运行双重预防机制。企业要根据危险源的种类、级别、风险程度等确定相应的管控方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确保每一个危险源产生的风险隐患能够第一时间得到管控治理。通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使企业安全管理逐步由过去的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隐患转变,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八、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破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执法随意性大”等重难点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要以《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为主要内容,采取自主学习、集中轮训、网络推送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分级分类监管,使每一家企业对应一个监管执法主体。根据各自的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监管企业安全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确保年度内对生产规模大、安全风险高、事故多发的重点企业监督执法“全覆盖”,真正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执法。三是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和“互联网+监管”;全面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综合考量企业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正确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