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针对近期市政府督查室暗访督察发现的个别工地存在建筑工人在公路边聚集就餐问题,为规范建设工地用餐管理,保障工人就餐安全,切实做到关心关爱建筑工人职业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食品安全和就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设工地食堂管理
建设工地设置食堂的,建设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建设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工地食堂要有加工制作、食品贮存和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材,并建立可溯源的食材采购台账。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餐具要通过煮沸消毒或利用消毒碗柜消毒。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二、落实集中送餐制度
建设工地不具备设置工地食堂的,建设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宜与具有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配送能力和能提供配送食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的食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实施工地食品统一配送,并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并在建设工地内安全区域设置固定就餐点进行就餐。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持就餐点清洁卫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桶,当天清运厨余垃圾。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
建设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要通过民工夜校、班前教育等方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饮食安全知识,引导零星外出就餐人员到正规餐饮服务点就餐,提高建筑工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筑工人用餐及工地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内容之一,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和就餐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向市场监管、城管部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