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61号
关于发布《水质 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水质 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50-2020)
本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