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山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技术文件省级评审流程(试行)》(晋环土壤函〔2019〕495号),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长治市上党区刘家山磺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现将该项目所在地块“上党区刘家山磺矿地块”纳入《山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附件:山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docx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8日
https://sthjt.shanxi.gov.cn/html/jhh/20201010/102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