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象屿保税区、火炬高新区安监局:
现将《厦门市工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厦门市工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5号)《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委办〔2020〕21号)《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工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泉州市“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工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工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工业企业粉尘涉爆安全隐患,包括涉及金属粉尘、烟尘、面粉和木屑等易引发爆炸问题。督促粉尘涉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2018年-2019年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手册》,梳理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重点部位和区域隐患整治,建立“一案一档”,确保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落实到位。
(二)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使用机械、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排查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使用机械、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尤其要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对照《厦门市136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手册》,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企业安全负责人、关键技术岗位、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问题。督促企业复工复产前按照市防疫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安全负责人员不到位不开工、关键技术岗位人员不到位不开工、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开工。安全负责人、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生产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器材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排查不彻底不复产、隐患不消除不复工。
(四)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督促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经营行为、人员行为、设施设备、场所环境、安全管理、边界环境等环节排查安全隐患。把防火分区、消防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梯安全以及日常管理机制作为切入点,突出抓好重点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督促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开展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到人、排查到边到底,不留空白、死角,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要切实加强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排查重大隐患,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避免检查督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解决专业监管力量能力不足的问题,可适时组织“专家指导小组”或中介机构深入企业,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敢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动真碰硬。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联动,通过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方式,推动问题和隐患的解决。按照《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行业整治组第一组、第二组将分别对整治情况开展抽查工作,以促进整治成效。
请各区应急局(安监局)于每月13日、28日前向市局基础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5月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文荣 电话:2699908、1820591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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