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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已被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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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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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苏应急规〔2018〕1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8-11-19生效日期:2018-11-19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1年8月30日被《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21版)》(苏应急规〔2021〕1号)修订,自2021年9月1日起启用。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省应急管理厅对《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试行)》(苏安监规〔201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联系人:陈健永,电话:025-83230735。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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