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燃气行业调压计量区的防直击雷的技术措施 (1)调压站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设于空旷地带的调压站及采用高架遥测天线的调压站应单独设置防雷装置。 (2)当调压站内、外燃气金属管道为绝缘连接时,调压装置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3)在调压站内设备应置于LPZ0B区内。 (四)燃气金属管道防直击雷的技术措施 (1)地上燃气金属裸管与其他金属构架和其他长金属物平行敷设时,当净距小于100mm,应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敷设时,当净距小于100mm,其 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 (2)架空敷设的燃气金属管道的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m-300m处,应设置接地装置,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接地点应设置在固定管墩(架)处。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3)进出民用建筑物的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室外的屋面管、立面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均应有防雷(静电)接地装置。 (4)燃气金属管道不宜敷设于屋面,当实际条件无法满足时,燃气金属管道可敷设于屋面,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屋面燃气金属管道、放散管、排烟管、锅炉等燃气设施应设置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并远离建筑物的屋檐、屋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 b)屋面放散管和排烟管处应加装阻火器,并就近与屋面防雷装置可靠电气连接。 C)屋面燃气金属管道与避雷网(带)至少应有两处采用金属线跨接,且跨接点间距不应大于30m。当屋面燃气金属管道与避雷网(带)的水平、垂直净距小于100mm时,也应跨接。 d)屋面燃气管与避雷网之间的金属跨接线可采用圆钢或扁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积不应不于48 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宜优先选用圆钢。 e)当燃气金属管道由LPZ0区进入LPZ1区时,应设绝缘法兰或钢塑接头,绝缘法兰或钢塑接头两端的管道应分别就近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小于10Ω。 (5)建筑物外墙燃气金属立管与建筑用户分支管相连时,应设给予缘法兰或钢塑接头,绝缘法兰或钢塑接头两端的管道应分别就近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沿外墙直敷设的燃气金属管道应每隔不大于12m就近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可靠连接。当燃气金属管道螺纹连接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五)雷电感应在燃气行业的防护措施 雷电感应在燃气行业的防护的基本要求如下: (1)为防止静电感应,建(构)筑物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金属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构件和突出屋面的金属物都应接到防雷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2)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m-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对于现场浇制或预制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其钢筋应形成闭合回路,并每隔18m-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3)为了防止电磁感应,凡是平行敷设的长金属物体等,其净距离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30m用金属线跨接。其交叉距离小于100mm时,交叉处也应用金属线跨接。 四、燃气行业防雷装置的基本要求 (一)接闪器: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及建筑物金属屋面均可作为接闪器;正常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电火花会引起爆炸燃烧的排放管、呼吸阀等凸出建筑构件屋面的金属构件不能用作接闪器。 (二)引下线: (1)引下线一般采用圆钢或扁钢制成,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 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2)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对于建筑艺术高的,可以暗敷、但截面积放大,圆钢φ10mm或扁钢4mmX20mm。建筑物金属构件如消防梯、金属烟囱等可作为引下线使用,但必须形成闭合电气通路。 (3)互相连接的避雷器接地引下线不少于二根,之间的距离(m)如下 防雷建筑物类别:第二类最大距离为18m。 (4)为了便于测量接地电阻和检验引下线,宜在引下线距地面0.3m-1.8m处设置断接卡。引下线截面腐蚀30%以上者,应予以更换。 (5)距地面上约1.7m至地面下0.3m之间的引下线应采取暗敷或镀锌角铁、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设施。
|
前一篇: 我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分析与研究
后一篇: 重视电气安全设施作用 强化安全检查与监管
![]() 路过 |
![]() 雷人 |
![]() 握手 |
![]() 鲜花 |
![]() 鸡蛋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