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咨询与协调组第4次工作会议及上海市环保局ODS履约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日前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上海市计划在2013年实现含氢氯氟烃(HCFC)生产和消费的冻结,2015年将含氢氯氟烃的量削减10%,2030年全面停止生产和使用含氢氯氟烃。 据悉,截至2010年,上海市全面履行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和国内行业淘汰发展计划,如期实现了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目标与要求。除维修、原料及特殊用途外,全氯氟烃(CFCs)、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等主要ODS已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农业及粮食仓储行业除原料和检验检疫行业外,基本实现甲基溴的使用淘汰;此外,实现在销售领域内无含CFCs的家电设备销售。 ODS管理已纳入上海环保日常监管机制中,各部门也根据职责开展了相应管理工作。目前,上海市还有不少企业把HCFC作为原料、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使用,年消费量两万多吨。对已有的含哈龙消防装置、含CFC(氯氟)制冷剂空调设备等的维修或报废处理,以及ODS回收、再生利用或销毁的相关规范等,仍需要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依法监管。 上海市已将第二阶段加速淘汰HCFC作为目前保护臭氧层和减缓气候变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上海提出,首先要积极贯彻《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做到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履约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其次,各部门继续加强合作,实现消耗臭氧层物质第二阶段削减目标,确保履约管理到位。最后要做到继续开展宣传培训,严格执法,打击ODS非法的生产、消费、贸易。 上海市环保局表示,今后将继续开展一系列宣传与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履约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落实好国家有关政策、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建设项目ODS专项审核,充分发挥环境监察队伍的力量,并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流通、回收等多个环节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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