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安监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切实提高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水平,山西省将在全省11个地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这是山西省首次开展此类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将从今年9月20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县自查、市督查、省抽查检查、总结通报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山西省安监局对市县的抽查检查预计于11月至12月展开。 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了安全监管执法的七方面内容:年度执法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及其责任追究情况。检查将按照百分制,对照评分表逐项考核量分。 鉴于首次开展此项工作,山西省要求各市、县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行动,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的措施,完善各项行政执法监督各项配套制度,推动加快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的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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