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2011-9-23 08:55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214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安全生产网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秩序,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了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举报,举报电话为12350。 ...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秩序,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了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举报,举报电话为12350。市安全生产监督、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的案件查处工作;按违法项目对运输违法行为分成19种,经查证属实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办法》的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高达2万元;由市政府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市级受理举报案件查实后的奖励;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举报保密制度,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举报材料和记录,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实行严格保密。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