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电监会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指导意见》确定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电力企业标准化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标准化达标的主要工作目标,明确了企业自查自评、现场考评、评级审核以及评审人员培训等7方面的重点工作,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等3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制定了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行为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各管理环节、各生产作业岗位的考核评分标准要求。 《指导意见》和《考评标准》的出台,将有力促进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推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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