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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水产苗种药残超标企业被曝光 即日起福建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2011-4-18 14:36 | 发布者: admin | 查看: 1149 | 评论: 0
摘要: 近期正值我省大宗水产养殖品种育苗高峰,全省开展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并于15日通报了水产育苗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查处情况,曝光了10家违法水产苗种生产企业。
10家水产苗种药残超标企业被曝光 即日起福建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正值我省大宗水产养殖品种育苗高峰,全省开展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并于15日通报了水产育苗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查处情况,曝光了10家违法水产苗种生产企业。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福州的对虾、罗非鱼、鲍鱼苗种质量安全较好,但宁德蕉城区、福鼎市,福州罗源县部分水产育苗场生产的苗种药残超标。其中,较为严重的有:福州市罗源县东南水产育苗场、福州市罗源县洋光育苗场、宁德市蕉城区利兴育苗场、宁德市金洋育苗场、宁德三都海发育苗场、宁德三都创新育苗场、宁德福鼎市佳阳乡门仔育苗场、宁德福鼎市鼎鑫育苗场、宁德福鼎市白琳沿州阮家渡育苗场、宁德福鼎市店下镇小巽育苗场等10家育苗场。

  省里要求福州、宁德两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曝光的10家企业予以严厉查处,严禁不合格苗种出售。同时,各市、县(区)要以此为鉴,迅速查找水产育苗中的质量安全隐患,签订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承诺书,对药残超标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到一查一曝光、一查一销毁,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即日起至年底,我省决定开展新一轮水产苗种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国家和省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生产企业、现代渔业苗种基地。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符合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水产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殖培育过程中违法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建立规范的水产苗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实行苗种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

  □部门声音

  一查一曝光 一查一销毁

  “目前,一些水产育苗企业盲目追求高密度、高产量,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同时,部分基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罚不到位,导致了这些企业未能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负责人说,各地对药残超标水产苗种生产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到一查一曝光、一查一销毁,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点多面广,专项整治行动应力求实效,拿出真措施、真办法。”省食安办主任钟安平认为,治理“餐桌污染”首先要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应坚决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抽检和监督检查,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机构,充实检测人员和设备,加大巡回检查力度。此外,还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内部追究与司法追究并重,震慑违法行为,防止“瘦肉精”类似事件发生。

  □记者点评

  对餐桌污染就要主动定期曝光

  近期,“瘦肉精”、“牛肉膏”、“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频现,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总要依赖于媒体的曝光?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到位吗?责任落实了吗?查处力度够不够? 这些都值得我们反思!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不能只是发发文件、开开会走过场,而是要通过鼓励社会各界举报、主管部门主动定期曝光、依法严重处罚,才能彻底遏制违法企业的生存空间。诚信、优质的经营理念,不仅依靠企业自觉的守信行为,更依赖于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我们期待更多具有社会公信力的执法行为出现,为我们带来一片“绿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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