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EHS 新闻

EHS News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综合资讯 > 普华永道女硕士“过劳死”难界定

普华永道女硕士“过劳死”难界定

2011-4-16 15:41 | 发布者: LPF2008 | 查看: 1720 | 评论: 0
摘要: 近日,微博上一则关于“普华永道25岁女硕士过劳死”的帖子,短时间便引发大量转载。截至昨日下午,新浪相关微博已达到6万多条。京城不少白领员工在微博上&ldqu
普华永道女硕士“过劳死”难界定

        近日,微博上一则关于“普华永道25岁女硕士过劳死”的帖子,短时间便引发大量转载。截至昨日下午,新浪相关微博已达到6万多条。京城不少白领员工在微博上“人人自危”地表示“这样下去自己也离过劳死不远了”,更有网友呼吁:“不要让你的生活只剩下工作!”
  雇主不承认“过劳死”
  据媒体报道,去世的潘洁生前在普华永道上海办事处工作,是毕业于上海交大的硕士研究生,去年刚入职。普华永道市场推广与传讯部发表声明称,潘洁于3月31日因发烧请病假,随后在第五人民医院治疗,4月6日转入华山医院,4月10日晚不幸去世。
  不过,普华永道方面并未承认潘洁去世原因为“过劳死”。声明表示,公司“11日接到潘洁因病毒性脑膜炎病逝的噩耗,当即前往其家中慰问,并组建工作小组,专门帮助潘洁家属安排医院、保险和丧葬事宜。”
  引发网友热议的原因,是潘洁生前发布的最后几条微博,多是在抱怨着忙碌的工作和疲惫的身体。“个个都说,别干了。”“有个空档就发烧。”“我要睡觉……”在潘洁去世后,她的微博评论量迅速飙升至上万条,网友除了用图标燃起蜡烛祝福她“一路走好”,也对她的早逝表示痛心。一位网友质疑道:“把青春献给一份每天18小时的工作,这还不是过劳死?”
   “过劳死”尚存法律空白
  记者咨询一位神经内科医生获悉,狭义的“过劳死”是指长期过度劳动而造成的心脑猝死。而潘洁死亡的直接诱因是病毒性脑膜炎,两者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由于过度劳累而造成免疫力低下确实是引发病毒感染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不及时就诊更会危及生命。
  专家指出,在我国目前如何界定“过劳死”仍存在法律空白。“在法规中只有针对工伤和职业病的保护条例,还没有‘过劳死’之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常务理事郑爱青表示。
  据郑爱青介绍,根据一些欧美国家的相关法规,如果员工身故原因被认定为过劳死,就可以据此对雇主追责。其中,员工承受的工作强度、入职之前的身体状态、加班劳累之后的身体状态等都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过劳死的标准。
  变相强制加班成普遍现象
   “每天半夜下班,一早七点起来挤地铁,月薪倒是五位数,可是连花钱的时间都没有。好怕自己也会步潘姐姐后尘……”一位就职于本市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安琪(化名)发帖表示。
  安琪表示,公司并未强制要求加班,但繁重的工作让她不得不“主动”加班来完成任务。“我们一个团队四五个人,接了项目就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经常熬夜做到十二点。”
  截至昨日18时,新浪微博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平均每日加班超过3小时的人数超过600人,占被调查总数的1/3以上。因超额任务量造成的“变相强制加班”成为抱怨的焦点。
   “实际上在《劳动法》中对劳动定额的制定有明确要求,但在操作中很难实施。”郑爱青表示。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比如,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应当是以多数劳动者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能在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内完成的。超出这一标准,则应认定为不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
  但专家同时表示,处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者很难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定额的协商。“所以必须加强工会和行业组织的力量,同时应立法设立强制性的集体谈判机制,对劳动定额、加班时长、工资增长等劳动者权益问题进行定期谈判。”郑爱青表示。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