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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动自行车!即日起,广州严查→

2025-3-14 00:0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42 | 评论: 0 | 来自: 广州天河发布
摘要:即日起 广州交警开展 全市电动自行车 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开启“定点整治+溯源追究” 新型执法模式

即日起

广州交警开展

全市电动自行车

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开启“定点整治+溯源追究”

新型执法模式

 

 

严查电动自行车

涉牌、非法改装、骑乘人员不戴头盔、

闯红灯、闯限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交通违法行为

 

自2024年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全市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30%,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近30%。

 

 

案例一
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

 

2025年1月2日9时许,王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至花都区云山大道出茶园南路东段,与谢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谢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谢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案例二
逆行

 

2024年10月5日17时许,邝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从化区新城东路沿河北路东段,与邝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邝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邝某骑行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案例三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

 

2024年12月16日19时许,谭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至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广州大道中路段,与邹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邹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邹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案例四
随意穿插、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024年11月4日17时许,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至增城区风光路进新墩路西段,与俞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随意穿插、抢行。

 

 

安全骑行记心间

平安相伴每一天

 

01
不闯红灯,不逆行

⚠️闯红灯、逆行会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交叉冲突,加之视觉盲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亮时,应在停止线内等候;黄灯亮时,切勿加速抢行。即使路口没有车辆和行人,也不可侥幸“闯灯”。按道路指示方向行驶,切勿贪图方便逆向行驶。


02
不随意穿插,保持安全距离

⚠️在车流中左右穿插,突然加速、变道或抢行,会严重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保持安全车距,避免并排行驶;行至路口或转弯时应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过。远离大型车辆,切勿从其右侧超车,警惕内轮差盲区。

 

03
按道行驶,各行其道

⚠️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与机动车、行人混行,会扰乱交通秩序,增加事故隐患。

 

✅在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04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受到撞击时,未戴头盔会显著增加事故带来的伤痛。

 

✅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具有3C认证、质量合格的头盔。水平佩戴头盔,不要前仰或者后翘;系紧下颌带,调整到不晃动且舒适的状态,避免撞击时头盔飞出。

 

交警部门提醒

根据《规定》相关内容,电动自行车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经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此外,交警还提醒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联系方式、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避免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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