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了解下固定式压力容器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定义与范围。ehs.cn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 01 参考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含第1号修改单(对2016年2月第1版的修改)
1.2 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 注:对于为了某一特定用途、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使用的压力容器,以及可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等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进行监督管理;过程装置中作为工艺设备的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余热锅炉依据本规程进行监督管理。
1.3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 (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 (2)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0.03 m3 并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 150 mm;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02 常见的固定式压力容器按照用途主要分类
(1)反应压力容器(代号 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反应器、反应釜、聚合釜、合成塔、变换炉、煤气发生炉等; (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等; (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洗涤器、吸收塔、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 (4)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 B),主要是用于储存或者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型式的储罐。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
参考《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含第1、2、3号修改单XG 1-2014、XG 2-2017、XG 3-2021)
1.2 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由罐体或者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运输装备,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如下图示例: 接下来我们做一下讨论,分别介绍二者可否相互更改使用。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可否改做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 01 参考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含第1号修改单(对2016年2月第1版的修改)
5.2 改造与重大修理 5.2.1 改造与重大修理含义和基本要求 (5)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得改造为移动式压力容器。 02 参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包括以下情形: (五)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 03 参考《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
4.3 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b) 固定式压力容器改做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 基于上述规定,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使用和监管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固定式压力容器是固定安装在特定位置使用的,其设计和制造是基于固定的使用条件和环境。而移动式压力容器需要考虑在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动态因素,如振动、冲击、碰撞等,以及不同的使用地点和条件。 从结构和安全性角度来看,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结构和支撑方式是为了适应固定安装的需求,不具备在移动过程中保持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能力。如果将固定式压力容器改造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可能会导致容器的结构强度不足,无法承受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外力,从而增加泄漏、爆炸等安全风险。 此外,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监管要求也不同。移动式压力容器需要满足更加严格的运输和使用标准,包括车辆的配置、驾驶员的资质、运输路线的规划等方面的要求。如果将固定式压力容器改造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可能会违反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导致法律责任和安全隐患。 所以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得改造为移动式压力容器。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可否改做 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 01 参考2017年第4号公告《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第2号修改单 增加5.17 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 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2)在满足消防防火间距等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 (3)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增加7.5 改造为固定式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改作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 (2)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制造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改造; (3)改造后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应当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4)改造施工过程应当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5)注销原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6)禁止使用期限到期后进行改造。
02 参考《氢气长管拖车安全使用技术规范》(TCCGA 40003-2021)
4.1.7 氢气长管拖车,可以当作临时储氢容器、供氢容器使用,但应符合GB 50516-2010(2021年版)、TSG R0005的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 《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 2021年版)说啥呢?
6.3.2 加氢站内储氢宜采用高压氢气储存或液氢储存方式,其他储氢方式应经技术经济论证后采用。加氢站内的氢气储存设施宜选用专用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本条款要求是“宜“”选用专用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 03 参考《关于对长管拖车有关问题的回复》((2009)质检特便字第3021号)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对长管拖车有关问题的请示》(黑质技监特发〔2009〕76号)收悉。对长管拖车是否允许一车多挂、挂车是否允许当作充气罐使用等问题,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长管拖车允许一台牵引车配挂多台挂车,IC卡只与挂车对应,不与牵引车对应。 二、挂车不能在加气子站内反复充装当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也不能对用气设备进行直接充装。 三、长管拖车CNG连接管道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不可以拆卸。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04 参考市监总局网站留言咨询 从以上列出的规范条款和市监总局的历次回复意见不难看出,移动式压力容器是可以改做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的。临时使用情形应满足《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号修改单第5.17条规定。长期改造为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应满足7.5条规定。但是对于“临时”这个期限,无明确规定,建议咨询属地市监部门或者以批复文件为准。 注意: 企业移动式压力容器改做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存在以下风险: 1.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筒体、球壳板、非圆形容器壳板、封头、平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等)可能导致结构变化,影响容器的安全性。 2.需要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若设计不合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3.应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制造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改造,若制造过程不规范,也会影响容器的质量和安全性。 4.移装后的压力容器可能存在机械损伤和腐蚀等问题,若未得到有效处理,会影响其后续使用的安全性。 5.使用过程带来的物料泄漏风险、火灾爆炸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件风险、人员中毒风险等,是企业不容小觑的。 6.尤其是有极少部分企业为了规避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管而违规使用槽罐车直接向生产装置卸料,带来的合法合规风险,也需要企业避免的。
三、其他特例
凡事皆可能有例外,我们参考最新发布的《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 11984-2024)
6.1.7 液氯罐式集装箱、罐式专用车辆不应作为固定储罐使用。 液氯罐式集装箱和罐式专用车辆在设计上主要是为了实现液氯的安全运输,它们具备适应道路行驶、铁路运输等移动场景的特性。而固定储罐是专门为在特定固定场所长期储存液氯而设计的,其结构、安装方式等都是围绕固定地点储存这一需求展开的。
固定储罐在固定场所可设置较为完善的防护设施,如围堰、泄漏收集系统、通风系统等,这些设施是围绕固定储存地点的布局和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的。液氯罐式集装箱或罐式专用车辆作为固定储罐使用的过程,从厂房建筑、周边环境、安全设备设施、作业危险性、事故应急处置等多个维度扩大了现场的事故风险,增加了现场作业的人员数量,增长了交叉性、危险性作业的频次和时间,使现场的安全生产风险既不能接受,又不可管控。 新GB 11984-2024已明确液氯罐式集装箱、罐式专用车辆不应作为固定储罐使用,涉及液氯的化工企业,就不可采标《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修改单条款,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改造成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了。
总结 针对本次讨论,固定式压力容器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可否经改造互为使用,总结如下: 1 企业不可将固定式压力容器改做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 2 企业在满足《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第2号修改单“增加5.17” “增加7.5”条款要求下,可以将移动式压力容器改做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 3 但是涉氯的化工企业不可将液氯罐式集装箱、罐式专用车辆作为固定储罐使用。 4 企业在执行和采标相关国家规范条款时,一定要注意通用的规范以及专项细分的规范条款的特殊要求,避免采标有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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