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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CN法规解读:噪声岗位健康管理相关法规 202311

2023-12-18 00:0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945 | 评论: 0 | 来自: ehs.cn
摘要:翻译搜索复制法规和标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2018年修订)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法规和标准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2018年修订)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AQ/T 4276-2016)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 49-2014)
噪声作业分级(LD 80-199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 23466-2009)
声学 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指南 第2部分:噪声控制措施(GB/T 17249.2-2005)



颁布日期:2020-12-31
实施日期:2021-02-01
颁发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律法规名称: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适用内容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颁布日期:2018-01-15
实施日期:2018-01-15
颁发部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法律法规名称: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2018年修订)

适用内容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见附件1),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
  (二)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当暴露于LEX,8h≥85dB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见附件2)。具体可参照《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
  ……

· 附件2:呼吸器和护听器的选用(节选)


颁布日期:2014-11-13
实施日期:2014-11-13
颁发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法规名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适用内容

第十三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
  (五)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


颁布日期:2007-04-12
实施日期:2007-11-01
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法律法规名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
适用内容

· 行业标准

颁布日期:2016-08-29
实施日期:2017-03-01
颁发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法规名称: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AQ/T 4276-2016)
适用内容

· 行业标准




颁布日期:2014-05-14
实施日期:2014-10-01
颁发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律法规名称: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适用内容

· 行业标准




颁布日期:2012-06-05
实施日期:2012-12-01
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法律法规名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适用内容

· 行业标准



颁布日期:2014-10-13
实施日期:2015-03-01
颁发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律法规名称: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 49-2014)
适用内容

· 行业标准


颁布日期:2014-10-13
实施日期:2015-03-01
颁发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律法规名称: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 49-2014)
适用内容

· 行业标准




颁布日期:2013-11-29
实施日期:2014-06-01
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法律法规名称: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
适用内容

· 行业标准




颁布日期:2009-04-01
实施日期:2009-12-01
颁发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法律法规名称: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 23466-2009)
适用内容

· 行业标准




颁布日期:2005-09-09
实施日期:2006-04-01
颁发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法律法规名称:声学 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指南 第2部分:噪声控制措施(GB/T 17249.2-2005)
适用内容

· 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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