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EHS 新闻

EHS News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明知故犯!行拘10日!

明知故犯!行拘10日!

2023-12-12 00:0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275 | 评论: 0 | 来自: 应急管理部
摘要:丰台一小区居民, 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 晚上10点多, 充电中的电池爆炸起火 万幸消防员及时赶到 , 楼内居民被紧急疏散, 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消息ehs.cn

12月5日晚

丰台一小区居民

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

晚上10点多

充电中的电池爆炸起火

万幸消防员及时赶到 

楼内居民被紧急疏散

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后,让电池“上楼入户”的男子马某某

因过失引起火灾

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12月5日晚上10点多,家住丰台区一小区的居民们遭遇了惊魂一刻:居民半夜在家中被消防员敲门叫醒,随后众人被紧急疏散到楼下。这时大家才看到,11层的一户居民家中冒出滚滚浓烟,还隐约看到了火光。

到场的消防救援力量开展灭火行动,7分钟后,火势被扑灭,所幸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调查人员在事后的调查中发现,起火点位于报警人马某某房间客厅电脑桌上的插线板处,在这里,火灾调查人员发现了电动自行车电池的残骸。


之后,火灾调查人员询问报警人马某某得知,其为图方便,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家中充电,电池发生爆炸后酿成了火灾,而在马某某居住的单元门门口,就张贴了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户充电的消防宣传海报,社区和小区物业人员更是多次开展过入户消防宣传。


不仅如此,马某某居住的小区还设置了6处充电桩,足有148个充电口,最近的一个充电桩就设置在事发单元西侧20米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
或违规改装、更换锂电池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

电动车室内充电瞬间爆燃

店铺内电动车充电起火


店铺二楼露台电动车充电起火


店铺后厨电动车充电爆燃


电动车楼道内飞线充电起火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爆燃


电动车安全再提示!

个人

· 请将电动车或电池放置在集中充电设施中规范停放或充电
· 切勿在住宅内(含楼内、室内)进行充电
· 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 不要违规改装电池或购买二手电池

有关单位


· 依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 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电动车是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
在为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
带来的火灾隐患不容小觑
电动车起火会带来哪些严重后果?
该如何避免电动车火灾?
↓↓↓

如何获得EHS币?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