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EHS重点法规解读
2020-3-1 00:0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073 |
评论:
0
|
来自:
EHS
摘要:2020年3月EHS重点法规解读
目 录 ehs.cn AGENDA
本期颁布的部分法律法规清单 Summary of some new released EHS laws and regulations
部分更新的内容和影响 Highlights and impact
01. 本期颁布的部分法律法规清单 Summary of some new released EHS laws and regulations
国家法律 National Laws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Administr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 无 |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 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 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 ; 应急管理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归口事宜的通知 ; |
①环境保护 Environment Protection
②疫情防控 COVID-19 Epidemic Control
③职业健康 Occupational Health
①环境保护 Environment Protection
颁布日期 Issued date | 实施日期 Date of enforcement | 颁发部门 Issuing authority | 法律法规名称 Titl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 2020-03-11 | 2020-03-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PRC |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
部分内容及影响 Highlights & Impact | 梳理规范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包括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 |
颁布日期 Issued date | 实施日期 Date of enforcement | 颁发部门 Issuing authority | 法律法规名称 Titl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 2020-03-03 | 2020-03-03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
内 容 Subject | 部分内容及影响 Highlights & Impact |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 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 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妥善处理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关系。 | 公开环境治理信息 | 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 强化社会监督 | 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 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 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 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 健全企业信用建设 | 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
颁布日期 Issued date | 实施日期 Date of enforcement | 颁发部门 Issuing authority | 法律法规名称 Titl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 2020-03-02 | 2020-03-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General Office of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PRC | 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Circular On The Issuance of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Non-methane Total Hydrocarbon Emissions From Fixed Source Gases (Trial) |
部分内容及影响 Highlights & Impact | 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
②疫情防控 COVID-19 Epidemic Control
颁布日期 Issued date | 实施日期 Date of enforcement | 颁发部门 Issuing authority | 法律法规名称 Titl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 2020-03-03 | 2020-03-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PRC |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Guidelines On Coordinating The Prevention & Control Of Epidemic Diseases & Ecological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For Economic & Social Development |
内 容 Subject | 部分内容及影响 Highlights & Impact | 落实“两个100%”目标 | 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 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 | 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 | 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 继续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政策。 加强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 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共涉及《名录》中17大类44小类行业。 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对复工复产重点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等项目,采取拉条挂账方式,主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 创新环评管理方式,公开环境基础数据,优化管理流程,实现“不见面”审批。 | 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 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 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 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 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
颁布日期 Issued date | 实施日期 Date of enforcement | 颁发部门 Issuing authority | 法律法规名称 Titl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 2020-03-17 | 2020-03-17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Outbrea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 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 Notice On the Publication Of Scientific Guidelines On Wearing Masks For The Public |
内 容 Subject | 部分内容及影响 Highlights & Impact | 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 | 防护建议:
不戴口罩。 | 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 防护建议:
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 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 | 防护建议:
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 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 | 防护建议:
在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
颁布日期 Issued date | 实施日期 Date of enforcement | 颁发部门 Issuing authority | 法律法规名称 Titl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 2020-03-18 | 2020-03-18 | 国务院办公厅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PRC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Measures To Address The Impact Of COVID - 19 Epidemic To Strengthen Stable Employment |
内 容 Subject | 部分内容及影响 Highlights & Impact | 减负稳岗 |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 切实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 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
颁布日期 Issued date | 实施日期 Date of enforcement | 颁发部门 Issuing authority | 法律法规名称 Titl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 2020-03-06 | 2020-03-06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General Office of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PRC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Measures To Address The Impact Of COVID - 19 Epidemic To Strengthen Stable Employment |
内 容 Subject | 部分内容及影响 Highlights & Impact | 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 在疫情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企业可延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具体延长期限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按照分区分级原则确定。
企业在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时,应当书面告知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其拟从事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禁忌证,在劳动者确认无相关疾病后, 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可以安排其先上岗;
同时,企业应当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并指导员工做好个体防护。 |
③职业健康 Occupational Health
颁布日期 Issued date | 实施日期 Date of enforcement | 颁发部门 Issuing authority | 法律法规名称 Titl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 2020-03-16 | 2020-03-16 | 应急管理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PRC | 应急管理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归口事宜的通知Notice Of The 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 The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Of On The Adjustment Of The Convergence Of Safety Production Standards In The Field Of Occupational Health |
部分内容及影响 Highlights & Impact | 71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已划转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归口管理,同时行业标准的标准编号已调整。 |
谢谢观看
Thanks for watching
共生代(中国)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GSD Management Consulting TEL:400-0043-814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