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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死12伤丨济南一制药厂发生重大事故,5次事故打脸...

2019-4-17 09:34 | 发布者: admin | 查看: 5699 | 评论: 0 | 来自: 新浪
摘要: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冻干车间地下室,在管道改造过程中,因电焊火花引燃低温传热介质,产生烟雾,致使现场作业的10名工作人员中8人当场窒息死亡,其余2名工作人员在抢救过程中死亡。另有12名救援人员受呛伤,无 ...
4月15日下午15时37分,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冻干车间地下室,在管道改造过程中,因电焊火花引燃低温传热介质,产生烟雾,致使现场作业的10名工作人员中8人当场窒息死亡,其余2名工作人员在抢救过程中死亡。另有12名救援人员受呛伤,无生命危险。经环保部门检测,对周边环境未形成影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EHS.CN)


4月15日下午,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齐鲁天和惠世制药公司一车间发生事故致10死12伤。梳理发现,涉事公司曾于2年内发生3起爆炸、火灾事故。

资料显示,这不是该厂第一次发生爆炸。经梳理此前信息发现,该厂史上至少发生过4起事故。据媒体披露,在此刻事故之前,事发地齐鲁天和惠世制药厂早已“劣迹斑斑”:

自2011年起,该厂至少发生过4起火灾、爆炸事故;此次事故是该厂史上第5起事故。

2015年4月30日凌晨,董家镇849号齐鲁天和惠世制药厂内一座四层楼高的车间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明火最高时达到20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系车间一层东南角反应釜泄压过程中引起的。

2016年8月16日,齐鲁天和惠世制药厂发生火灾,厂区内一座五层楼内的车间起火,后经勘察,起火原因是两名工人在切换风管引燃管内残留气体时发生火灾,财产损失约2万元,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药厂被责令整改。

2016年10月10日20时50分左右,董家镇849号,齐鲁天和惠世制药厂回收系统一含有酒精的压力容器发生爆炸,现场车间约4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无明火。2016年10月份,齐鲁制药厂废水回收车间一回收罐发生泄爆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两名工人被行政拘留。但一声爆炸引起了隔壁学校师生及家长群的轰动,事后多位学生家长要求药厂搬迁。最后官方以齐鲁制药停产整顿和历城二中搬迁的决定而告终。

再往前追溯,2011年1月,齐鲁制药还曾发生过一次火灾,当时是厂区内一个用于储存动物疫苗等药品的恒温库着火,冒出的浓烟持续十几个小时才逐渐消失。

加上这次事故,天和惠世制药厂最少发生过5次事故。只是之前的事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事故造成的影响最大。

重特大事故频发背后的
深层原因

相比哀伤,我们更想谈教训!

教训是什么?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它不仅关乎人心向背,更关乎一条条鲜活的人命。

面对逝去的生命,我们想问几个“是不是”:

当地监管部门是不是真的依法履职,而不是应付差事?

是不是真的严格监管,而不是罚款了事?

是不是真的跟进督促,而不是“层层管、层层软”,以会议整改、用文件落实?

真相还有待查清,但10条生命却没有重来的机会。

“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习总书记一语,道破形式主义的本质。

回溯近年几起令人扼腕的重大安全事故,都有形式主义的阴翳。

2015年,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中,有关职能部门行为失察,不严格履行职责,让安全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最终造成165人遇难。

2017年,江苏灌南县发生“12·9”重大爆炸事故,原因同样是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未能认真履职。

2019年,内蒙古“2.23”矿难事件、响水“3.21”爆炸事故,同样是早有征候,同样是“黑点”频出,警示、整改按部就班,却仍然分别发生了21人死亡、78人死亡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如果说它们在监管上有共同点,那就是——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

形式主义造成的巨大隐患,终酿成无可挽回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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