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山东临沂金誉石化“6·5”事故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大对山东省化工安全的监管,并于6月30日—7月4日赴山东督导。(EHS.CN) 督导组共发现隐患和问题101项,当场整改13项,责令限期整改88项,立案处罚13项,对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处罚或处理,共依法处罚1244.7万元。 其中,对山东昌邑某石化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项,立即依法严厉处罚,罚款金额1208万元。 到期未延期 2月22日 山东昌邑某石化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5月22日到期。 按照规定,该公司应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三个月,即2月22日前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5月18日 由于企业自身原因,5月18日才向潍坊市安监局提出申请,导致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 知错就改进行时 7月2日,在国家安监总局督导组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工艺指标制定不严密等16项安全隐患。 截至7月19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13项,尚有3项正在按照相关要求整改。 5月22日 5月22日,山东省昌邑安监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暂时停产停业,补办延期换证手续。 无证违法生产 7月2日 7月2日,在国家安监总局督导组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继续无证生产的违法问题,昌邑安监局即以行政许可类违法为由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7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罚9.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于当日上缴国库。 7月5日 经山东省安监局批准,该公司于7月5日取得了延期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月15日 7月10日,为落实7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昌邑安监局委托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17年5月23日至7月4日期间违法所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经审计确认该公司实现违法所得12081911.57元,并于7月15日上缴国库。 知错就改进行时 7月2日,在国家安监总局督导组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工艺指标制定不严密等16项安全隐患。 截至7月19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13项,尚有3项正在按照相关要求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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