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掌坦爆炸致8人遇难 12月16日下午,广州市通报了白云区“9·1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9·10”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周雪芳通报称,今年9月10日11时50分,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增宝仓库”发生了一起较大爆炸事故,爆炸物为“8发塑料圆盘击发帽”(以下简称“击发帽”),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190万元。“击发帽”为儿童玩具枪的配件,含有氯酸钾和赤磷,是一种敏感度很高的炸响剂。(EHS.CN) 最终,事故调查组认定了事故性质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4名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2名人员已在爆炸事故中死亡,因此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经调查,该事故是由于“击发帽”采购方浙江省义乌市然迪贸易商行负责人、约旦人亚罕(音译),采购中间人江西万载县鑫蓝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兰某某,以及供货和托运方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黎某等人非法经营该批“击发帽”爆炸物,通过承运人刘某某和何某非法运输到广州。广州接货人约旦人艾德(音译,亚罕的弟弟)、吕某等人在广州以蓄意欺瞒手段,非法储存、运输该批“击发帽”爆炸物,企图将该批“击发帽”爆炸物夹带在普通物品中非法走私出口,导致该批“击发帽”在搬运装车过程中因撞击摩擦引发爆炸。 对7家单位、7名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对1名人员进行企业内部处理。责令广州优柏乐鞋业有限公司按照内部奖惩等管理制度对公司招租经办人王某某(女)进行处理。 通报重点指出,约旦人艾德以欺骗手段,非法储存、运输“击发帽”爆炸物,企图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出口,并在不具备存储爆炸物资质的货仓存放“击发帽”是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搬运工范某某等人违规操作对爆炸发生负有责任。 对7名人员进行政纪处分。解除与同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吕某某、何某某、郭某某等3名人员的劳动合同;给予李某某(同德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和信访科副科长)、林某某(同德街派出所民警)等2名人员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李某(同德街道办事处主任)、冯某某(同德街派出所副所长)等2名人员行政记过处分。 安全生产已纳入官员业绩考核,因此现场媒体质疑对于官员问责是否处罚太轻,仅仅解除了三名人员的劳动合同。周雪芳回应称:“因为这个事故主要是一个非法的刑事案件,整个环节都是非法的,包括运输、储存、走私出口,我们也经过了充分的讨论,而且它属于同德街的属地监管。” 周雪芳介绍说,事故发生后已提请国家有关部门禁止玩具手枪使用的“击发帽”中填充氯酸钾配制的烟火剂。 |
前一篇: 浙江绍兴燃油泄漏 杭甬大运河遭污染
后一篇: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
路过 |
雷人 |
握手 |
鲜花 |
鸡蛋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