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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盘点 江苏首例"环境污染罪" 企业被罚500万(8.26-8.30)

2013-8-30 15:23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4898 | 评论: 0 | 来自: 环境健康安全网
摘要:每周EHS新闻盘点:热点一、鄂尔多斯一氧化碳倒灌事故,热点二、安徽砀山两车迎面相撞致10人死亡4人重伤,热点三、江苏首例"环境污染罪" 企业被罚500万,热点四、哈尔滨一建筑工地起火 致5人死亡9人受伤,热点五、企 ...


       热点一:鄂尔多斯一氧化碳倒灌事故 多名责任人被刑拘


    8月25日19时45分,鄂尔多斯西金矿冶锰系合金公司电炉工作车间,由于系统变压波动引起瞬间跳闸造成骤然断电,导致风机停止运转,致使一号电炉一氧化碳倒灌入二号电炉,造成正在进行检修作业的7人中毒死亡、4人受伤。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并责成企业立即联系死者家属,商洽善后处置事宜。目前,包括该企业多名责任人被警方刑拘。


     相关新闻:鄂尔多斯一氧化碳倒灌事故 多名责任人被刑拘

                    鄂尔多斯一氧化碳倒灌事故致7人死亡


     热点二:安徽砀山两车迎面相撞致10人死亡4人重伤


     8月26日下午,310国道安徽砀山段发生惨烈车祸,车号为苏CP8660的全顺面包车与车号为皖L58126的大货车迎面相撞,共造成10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死者中有两个孩子,分别为8个月和3岁大。经调查,大货车占道行驶,驾驶员邵某逃逸后在当夜投案。据安徽当地媒体报道,出事时面包车里共16人,其中两人撞车时被甩出车外。据了解,车上乘客多为亲戚关系,当天准备到徐州转乘火车去浙江义乌打工。


     相关新闻:14位亲戚组团坐面包车去徐州 被开反道的大货车撞上



      热点三:江苏首例"环境污染罪" 企业被罚500

     8月27日,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对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毓勇等6名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构成的污染环境罪作出宣判,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并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不等的刑事判决。这是两高公布司法解释后江苏首例受理并以环境污染罪名作出判决的环保刑事案件,也是此类案件罚金最高的一次。事件造成事发地撇洪河水体严重污染,所含有毒危险废物导致河流沿岸企事业单位10多名员工入院治疗。




       热点四:哈尔滨一建筑工地起火 5人死亡9人受伤

      8月28日早上9时许,哈尔滨市松北区玉龙湾小区在建的6号楼(共22层)工地起火,大火造成5人死亡,9人入院治疗。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系电焊工在15楼西侧单元北阳台焊接下水管道操作时,引燃阳台内壁保温材料,造成局部燃烧。目前,市政府已成立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和松北区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已经全部控制,正在调查取证中。




      热点五:企业环境违法将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不达标贷款难申请

  8月29日,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入银行征信系统,作为银行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通知要求,市、区(县)环保部门要做好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的收集、登记、整理汇总,内容包括被处罚人(单位)名称、立案日期、违法行为类别、违法情节、处罚依据、违法性质等。对于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金融机构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贷款。




      热点六:大连"7·16"特大事故案一审终结 13人判刑

    8月29日,大连“7·16”重大责任事故案目前一审终结,大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3名被告人因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1被告人因罪行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在调查报告中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下属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同意,中燃油委托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量,违规在大连保税区内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原油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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