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国家安监总局组织起草了《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大家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下载,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关于征求《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或“监管四司”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3年7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征,010-64463303(带传真)
电子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附件:
2.《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编制说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2013年7月16日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