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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下放环评审批权

2013-6-21 10:5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4185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环境网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浙江省环保厅简政放权,依法全面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并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分级管理规定,将69.5%的省级立项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市、县,有效地缩短了环评审批时间。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创发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颜小燕最近正加班加点指挥布设粉尘过滤设施。

  “完全没料到,环保审批申请不到3天就有了回复。”颜小燕说,这样的高效率相当于为项目快速上马又“加了一鞭”,“按照审批函上的要求改进设施,早落实早开张。”

  审批时限压缩效率提升

  过去,从受理到出具环保审批意见,一般需要30天左右。但自今年4月以来,这个时限在云和县大大压缩了。

  据云和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法定办理期限是在完全按照办理流程、涵盖所有办理手续的情况下设定时间,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安排充裕的时间来审核,但现在,环保部门按省里要求,精简了原有审批事项,同时压缩每个所需环节的办理时间,从而实现了审批效率的大幅提升。

  不仅仅是颜小燕,宁波市宁海县的王小姐同样十分欣喜。当她来到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环评审批时,得知开花店不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开心地说:“这可省了不少精力。”

  像这样获益的人不在少数。

  全面下放环评审批权限

  浙江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管理处副处长林泉军告诉记者,近几年来,浙江省环保厅探索建立了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估、公众评议“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构建了科学完备的环境准入制度。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浙江省环保厅简政放权,依法全面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并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分级管理规定,将69.5%的省级立项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市、县,有效地缩短了环评审批时间。

  2012年,浙江省本级仅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77个(不包括辐射项目),审批数量在华东地区是最少的。

  更加注重监管

  在“弱审批”的同时,浙江省环保厅更加注重“强监管”,对环评审批前置环节加强监管,重点强化环评中介组织管理,缩短环评时间,提高环评质量。

  同时,浙江省环保厅督促各环评机构规范咨询服务收费,全省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收费按基准收费标准降低30%收取。

  对省本级审批的项目,浙江省环保厅则主动提前介入服务,及早告知环评报批相关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争取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少走弯路,加快进度。

  七大类中小项目不再审批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浙江省环保厅还出台了《浙江省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

  这一文件明确规定,中小型停车场、房屋装修、场地改造、软件研发类企业等涉及七大类32个类别污染较小、对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的中小型建设项目不需要再编制环评报告并审批。

  经估算,每年浙江省有两万多家小微企业、个体户、农户可从中受益,每个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平均可减少10个工作日以上。

  这一举措还大大减轻了小微企业、个体户、农户等的经济负担。按每个项目平均环评费用1000元计,累计减少支出2000万元以上。

  继续做好审批制度改革

  在前不久召开的浙江省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视频会议上,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强调,全省环保系统要在简政放权上下功夫,进一步做好审批制度改革“减、放、简、短、优、管”六字文章。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能够取消的必须取消。

  浙江省环保厅要求,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程序,优化审查流程,再挖潜力、再提时效。对下放审批的事项,则要做好跟踪问效和督察督办,组织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审批质量,优化审批服务。

  浙江省环保厅在广泛征求市县环保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制定出台《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

  据介绍,浙江省环保厅还将研究建立全省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记录制度,及时将环评质量差、诚信缺失的环评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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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浙江,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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