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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质疑发改委发泡餐具解禁后做法

2013-6-3 09:55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336 | 评论: 0 | 来自: 法制日报
摘要:6月1日,环保组织向国家发改委发布呼吁,请求建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再利用的机制”;向国家工信部申请“我国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业的准入条件以及出台时间。”


  6月1日,环保组织向国家发改委发布呼吁,请求建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再利用的机制”;向国家工信部申请“我国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业的准入条件以及出台时间。”

  自2013年5月1日起至今,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已一个月。自然之友表示,截至5月31日,本应伴随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同时出台的发泡餐具行业的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回收机制等细则仍未出台;目前仍未建立应有的回收渠道,使用后的发泡餐具仍被随意混合丢弃。由于发泡餐具回收成本高,利润低的特点,回收人员没有主动回收的意愿,而发改委对通过回收利用解决污染问题的承诺并未兑现。

  此外,在一些经营规模不大的餐饮单位已经开始大量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但所使用的发泡餐具上面并没有相关的生产和安全标识,公众所忧虑的健康和安全问题未能得到保障;在解禁后一个月里,发泡餐具还没有大规模的回归市场。各地方城市并没有马上实施解禁,例如广州市相关方面表示暂时不解禁发泡餐具。

  鉴于此,自然之友5月31日再次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再利用的机制”;向国家工信部申请公布“我国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业的准入条件以及出台时间”。自然之友呼吁,发改委和相关部委不应无视解禁已经产生的环境问题,应本着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市场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回收机制以及监管措施。

  自然之友同时呼吁,各地方政府在决定是否解禁一次性发泡餐具前应征求民意,进行充分的论证。在没有形成广泛共识的前提下,不应实施解禁;消费者在目前仍缺乏有效监管的形势下,应培养健康和可持续的消费习惯和理念,谨慎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

  据了解,自然之友于4月向发改委申请信息,要求公开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的论证报告,发改委对此回复为:“此信息属于决策过程中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向工信部申请有关解禁的配套措施等信息,回复为:“我国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业还没有出台准入条件。根据国家部委职能分工,一次性发泡塑料的回收再利用工作由商务部负责”。商务部对回收机制建设情况的回复为:“回收机制的有关信息应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公布”。同月,自然之友举办“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公众恳谈会,专家对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生产标准、监管机制及解禁带来的问题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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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发泡塑料, 餐具, 解禁,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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