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资讯: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呼吁我国各级政府应该更有效地引导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发育发展壮大,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特别建议适时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法》,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标准和绿色清单的制定和发布进行明确规定,《政府绿色采购法》中应对促进EPC有所体现。 骆沙鸣表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增长速度大于能源生产速度,能源短缺日趋严重,节能减排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共十八大提出了我国应加快生态文明等“五位一体”建设的新要求。而我国自1998年引入合同能源管理(EPC)机制,实践证明通过规范推广专业化、市场化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促进节能减排是可行的一个好方法。 “EPC不需要政府直接投资,即可扩大内需,保增长,助转型,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可谓一举多得。”骆沙鸣认为,我国EPC目前需突破融资、市场和诚信三大障碍,建议我国各级政府应该更有效地引导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发育发展壮大,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为此,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应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科普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EPC。二是通过法律规范构建第三方认证机制,以加强节能服务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构建规范的EPC项目投融资交易平台等。此外,他还建议要通过制度建设将EPC项目长期、规范地纳入政府采购体制。他认为要适时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法》,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标准和绿色清单的制定和发布进行明确规定,《政府绿色采购法》中应对促进EPC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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