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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帮助群众解决环境难题

2013-3-20 09:0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2137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环境报
摘要:“少说多做,身体力行,NGO的名声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近日,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吴登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近年来,这家民间环保组织始终坚持“协助政府,公众参与,推进环保,促进多赢,增进 ...
  EHS资讯:“少说多做,身体力行,NGO的名声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近日,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吴登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近年来,这家民间环保组织始终坚持“协助政府,公众参与,推进环保,促进多赢,增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为环保奔与走,鼓与呼,帮助群众解决了一批环境难题。

  ■促进企业提高环保觉悟

  参与草根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

  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铬渣污染公益诉讼案进入了调解阶段。被告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和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承认了自己的违法排污、违法倾倒铬渣等行为,表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此案成为《民事诉讼法》增加公益诉讼条款后的一起典型公益诉讼案件,被中国影响性诉讼网联合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共同评选为“2012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

  强化监督,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2011年6月,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将5000吨有毒化工废料铬渣非法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区,导致南盘江附近水库水体遭受严重污染。

  事发前一个月,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吴登明就前往当地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两家化工厂没有环保设施,当地牲畜饮用了污染水后死亡,附近村民受到污染影响,已经出现了一些身体不适现象。

  同年7月,吴登明第二次赶到陆良化工厂,发现当地为了经济发展,并未及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同年8月,吴登明率有关志愿者和专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绿联会与民间组织自然之友、云南省曲靖市环保局合作,依法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和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珠江源的环境公益诉讼。诉讼要求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因铬渣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失。

  此案在法庭的组织下进入调解阶段。被告表示愿意承担环境侵权的全部法律责任,同时愿意接受包括原告在内的公众监督及第三方审核。

  积极探索,推进重庆环保法庭成立

  近年来,绿联会不遗余力地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和环保法庭建设。

  2010年3月,绿联会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设立环境法庭和环保警察的建议(草案)》,提出“明确认定环保社团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的创新提议。

  此项建议(草案)得到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于当年5月由重庆市人大内司委牵头组织召开了专项研讨座谈会,特邀绿联会与重庆市人大城环委、市高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西南政法大学等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士一起研讨。

  随后,重庆市高院、市环保局、市法制办等部门多次征求了绿联会的意见建议。经过一年多调研和论证,于2011年12月12日,分别在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万州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环境审判庭,开展环境案件的审判试点工作,并明确了“经正式注册的民间环保组织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

  这一举动探索出了一条公众依法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促进了环境法制建设。据统计,重庆两个环保法庭至今共审查了240余件环境案件。

  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扩展“公益诉讼”主体

  2012年8月,绿联会以《为挽救公益诉讼危机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希望“重新设计公益诉讼条款,把原告主体范围的表述修改为‘有关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此事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并回函了绿联会。(EHS中国)

  201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的民诉法中增设一条(即第五十五条),明确了“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使“公益诉讼”的主体得到进一步肯定和扩展,有力推动了环境法制建设。

  吴登明说,他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推动公益诉讼的目的,就是要促进企业和当地政府提高环保觉悟,依法保护环境,开展环境治理和监管,这就足够了。”

  ■做政府和公众的朋友、伙伴、参谋

  搭建圆桌对话平台,推进政府、公众与企业在环保领域的对话与合作

  在一段时间内,重庆因城市扩展、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企业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和冲突不断。

  部分当地政府官员在处置这些社会问题时受传统执政观念影响,处置措施不科学,往往扩大成群体性事件,伤害了受影响的弱势群体,政府的公信力也受到影响。

  如何化解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矛盾,重庆民丰化工厂铬渣和含铬渗滤液污染治理就是一个很好的范本。

  重庆民丰化工厂坐落在长江三峡库区的嘉陵江边,布局不合理,加之工艺技术和设备落后,产生的数十万吨工业废渣(以六价铬为主)堆砌江边渣场,经雨水冲刷和地表渗透散排入嘉陵江,威胁到下游几百万人的饮用水安全,以及长江三峡库区的水环境,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2000年以来,绿联会多次揭露这家工厂的污染问题,引起当地政府关注。

  2003年8月,经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引起国家领导人和重庆市政府的重视,被列为当年重点督办的污染案件之一。

  绿联会经过多年努力,成功促成重庆民丰化工厂环保搬迁、污染整治,并于2010年召开重庆民丰化工厂环保搬迁、污染整治的公众参与环保评议,促进了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赢,得到市民称赞,成为重庆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一面旗帜。

  吴登明认为,由具备社会公信力的民间组织搭建的公民权利圆桌对话平台,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依照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平等的身份、和平的方式向政府官员和利益强势方表达自身的权益诉求,这是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矛盾凸现的过程中,由中性的社会第三方调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的新方式。

  经过多次沟通,地方政府采取措施,督促企业开展污染整治,停止危害,消除了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了社会和谐。

  绿联会副会长赵建说,绿联会本着“积极环保”的理念,推动实现企业经济与社会环境双赢。例如,绿联会积极推动企业开展环境整治、清洁生产,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促成了民丰化工厂从全国“水污染地图”的“黑名单”上摘帽;大力宣传推广环境治理先进技术,不断探索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模式,为企业节能减排出谋划策。(EHS中国)

  此外,通过积极的环保作为,绿联会还影响和促成地方政府解决了一系列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如长江三峡库区的水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同时,绿联会利用重庆的资源优势,为长江、三峡库区原重化工企业老厂的污染整治献计献策,为保障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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