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偷排有毒物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3-3-6 10:42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192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网
摘要:李伟文委员认为,还有很多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值得关注,如偷排有毒有害物质、私自灌装经营液化气、经营无证烟花爆竹、违法偷倒渣土和超载运输、偷盗道路市政设施、生产销售不洁食品等。目前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基本 ...
HSE资讯:醉酒驾车入刑以来,因酒驾行为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得到了极大遏制。但李伟文委员认为,还有很多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值得关注,如偷排有毒有害物质、私自灌装经营液化气、经营无证烟花爆竹、违法偷倒渣土和超载运输、偷盗道路市政设施、生产销售不洁食品等。目前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基本停留在行政处罚层面,尚没引起足够重视。
李伟文建议尽快明确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内容,以遏制公共安全事故的重复发生。界定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时,应在全社会开展意见征询,取得理解和支持,也借机进行普法教育。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