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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整治环评机构 88家遭取消资质等处罚

2013-1-17 09:45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962 | 评论: 0 | 来自: 南方日报
摘要:环保部于2012年6月至10月期间对全国501家环评机构“资质、人员、质量”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经抽查发现,部分机构存在环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环评文件编 ...
  HSE资讯:日前,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评价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通报显示,环保部于2012年6月至10月期间对全国501家环评机构“资质、人员、质量”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经抽查发现,部分机构存在环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等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管理和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环保部对存在上述问题的88家环评机构分别提出取消资质、限期整改、缩减评价范围、通报批评和内部整改的处理意见。

  记者从名单中获悉,三家粤籍贯环评单位名列上述“黑榜”,两家来自广州,一家来自佛山。

  在环保部通报处罚的88家环评单位中,有26家单位因“违规开展业务或借用外单位人员、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等问题”等原因,被予以“通报批评”;54家单位因“项目承接、质量审核、资料归档等内部管理不规范”,被责令“内部整改”。

  三家来自广东的环评单位名列其中,其中一家被“通报批评”,两家则被责令“内部整改”。

  被处罚的两家广州企业,分别是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广东省气候中心,两家单位均拥有乙级环评资质。

  注册地位于番禺的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被予以“通报批评”,理由是“多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未由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

  注册地位于广州福今路的广东省气候中心,被责令“内部整改”,要求整改的理由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档案管理规定;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未踏勘现场。”

  同时,佛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也被责令“内部整改”,理由则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档案管理规定;项目承接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签订合同;存档的环评文件未附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记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的主管单位——番禺区环保局,该科研所系番禺区环保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他对该所被环保部通报批评一事尚不知情,希望记者发送采访传真,并承诺将尽快回复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小贴士

  什么是环评和环评单位?

  所谓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通俗说就是分析包括桥梁、道路、工厂、住宅楼等等各种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必须由拥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实施,该机构须独立于建设业主单位,并接受业主单位委托,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单位将根据委托,派遣拥有环评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的审核与评价,并须听取相关周边民众和单位的意见,最终形成环评意见表或环评意见报告书,送交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HSE资讯)

  进行环评的专业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专业机构的专业资质,分别为甲级资质和乙级资质,前者可承担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评报告,而后者则只能承担省级以下环保行政部门审批的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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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环保部, 整治, 环评机构, 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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