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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适当向社会公开执法情况

2013-1-10 09:0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228 | 评论: 0 | 来自: 新华网
摘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安监总局印发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向司法机 ...
  EHS资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安监总局印发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意见要求,完善执法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导向;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职责;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和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后评估和解释工作。

  意见还要求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健全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行政处罚过程控制;完善行政强制实施程序;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依法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查处,加强行政执法统计分析。

  关于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意见要求要尽快开通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联系。

  同时,意见要求: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执法效能。对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职责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对已经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依法免予追究执法责任。(EHS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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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安监总局, 公开, 执法情况, E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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