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资讯:职业病目录的设定,关系到劳动者因特定职业患病后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卫生部正在研究调整职业病的分类及目录,将按《按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高风险职业人群保护。 12月12日,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例行发布会上透露,卫生部近期已和其他部门一道,组织专家草拟修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据介绍,这份目录将参照国际公认的原则制定。主要为疾病须和职业接触有直接因果关系,要有职业人群和发病人群,能够界定职业人群和非职业人群患病,以及医学上要有能够检查认定的方法四项。 此前,卫生部曾于2002年印发《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115项病种。但随着社会发展,职业环境的改变对职业病目录调整提出新的要求。 “界定职业人群是我们要解决的重要难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研究员李涛说,以血源性暴露为例,长期接触艾滋病或病毒性肝炎的医务人员或因此染病,但目前相关数据显示,医务人员发病率并不高,“这是我们在修订目录时讨论非常热烈的一个焦点,待形成共识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此前,有观点认为“鼠标手”应列入职业病目录,苏志对此表示“实际上很难操作”,在大家都用鼠标的情况下,“鼠标手”并不意味与职业直接相关,还不是国家重点职业病危害。(EHS中国)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是一件政策性、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苏志说,目前全国已设置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120个,加强对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对于此次正在草拟中的目录,苏志表示,将着重于预防、少感染、不感染的基础上,提供有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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