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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探讨 难点何在?

2012-11-29 11:51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2406 | 评论: 0 | 来自: 南方都市报
摘要:垃圾分类,广州1800万人口、相关企业、政府都是责任人。政府说居民没分类意识,居民说我分类了政府混运也是白分,政府、企业、居民分别承担什么,都要给自己一些责任压力,大家不要再在那儿扯了。政府要承诺百分之百 ...


  HSE资讯:垃圾分类,广州1800万人口、相关企业、政府都是责任人。政府说居民没分类意识,居民说我分类了政府混运也是白分,政府、企业、居民分别承担什么,都要给自己一些责任压力,大家不要再在那儿扯了。政府要承诺百分之百分类收运,居民怎么就不能举手之劳参与垃圾分类呢?

  成立垃圾管理公众小组,由关注垃圾议题的学者、主管官员、公众人士、环保组织、媒体人等组成,定期召开会议(3个月或半年一次左右),推进、反思、监督和促进广州市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

  南都讯 “分类做得越好企业越亏本”、“垃圾分类设施由物业配齐,经费没出处。”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召开专家、市民座谈会。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企业代表大吐苦水,多名专家、市民代表集体呼吁,政府加大对垃圾分类参与企业的政策扶持,加大对垃圾分类前端的资金投入。

  企业:扩大试点会亏损更大

  专门从事垃圾回收行业的广州万绿达集团总经理助理黄锋直言,“分类做得越好,企业越亏钱”。

  “我们公司和万科某小区合作开展垃圾分类,物业负责开展宣传,万绿达负责做社区回收、二次分拣和处理、餐厨垃圾回收处理等,减量达到40%,但是回收企业是亏钱的,”黄先生称,万绿达在试点设备、人工等方面投入了30多万元,实践证明,做得越好,投入就越多,亏损就越大,“老板说要扩大试点,我说不敢了,多做一个点就意味着亏损更大。”

  “居民交的垃圾费,给了填埋场,企业做垃圾分类没有利益,就对开展新试点缺乏动力。”黄先生呼吁,政府要补贴、激励垃圾分类运营商。

  专家:投资结构有问题

  “生活垃圾处理的投资结构有问题。”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管理研究所副所长于静称,有关数据显示,垃圾分类投入才2000多万元,建一座焚烧厂需要2个亿,95%的资金都用在了末端处理上,这将造成垃圾分类工作的被动。修改《规定》,加大对垃圾分类前端的资金投入。

  “回收企业要从老百姓手中买垃圾,送到焚烧厂和填埋场的垃圾是要给处理费的,这说明参与垃圾分类的回收企业和末端处理企业政策不平等。”“樱桃白”称,如果对回收行业有像对焚烧厂的丰厚补贴的话,所有企业都去做回收了。她建议给资源再生企业更优惠的政策,用经济杠杆调节市场。

  企业哭穷,广州市法制办和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并未现场回应。“座谈会旨在广泛收集各界意见,”广州市城管委法规处处长林文毅称,《规定》正式出台至少还需要半年,期间城管委和法制办还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2次意见。

  物业:垃圾分类经费无出处

  广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茹军莉说自己是代表广州市新老物业公司来“说一句”。

  “万科开展垃圾分类是自己掏钱,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收支都是代业主处理,物业公司不能随便花业主的钱。”她分析,现有很多物业公司没开展垃圾分类,多半源于没有资金,而物业公司没有权力代业主花这部分钱,物业管理合同中没有明确垃圾分类这项专项经费从哪里来,“万科自掏腰包,不代表所有物业公司都愿意承担开展垃圾分类的额外支出。”

  “政府不能强制私人公司拿出这么大笔资金,可能还涉及合同法问题。”网友“阿加西”也认为,要求物业公司配齐垃圾分类设施不现实,分类收运设施应是政府投入。

  争议一:关于分类

  网友“樱桃白”:家庭、单位、公共场所分别细分类

  “2010年广州市城管委出台的垃圾分类指引中,生活垃圾分为居民家庭生活垃圾、集团单位垃圾、公共场所垃圾三类,其中家庭和单位产生的垃圾应该分四类,公共场所产生的垃圾分2类。”“樱桃白”认为,分类标准要按照三类场所更加细化。

  她认为《规定》中对四类分类物的描述很混乱。她举了台湾的例子,“台北可回收物分2大类33种”。“樱桃白”的核心观点是,分类要学习台湾更加细致,表述要科学,不要赘述列举一大堆。

  网友“阿加西”:中国国情下不可能一开始就细分类

  “有什么样的后端处理方法就有什么样的分类方法,中国国情下不可能一开始就细分7、8类。”网友“阿加西”认为,中国的垃圾跟国外不同,像拉到番禺区火烧岗的厨余垃圾污染了可回收物,致使可回收物也没法利用了,现阶段,应号召市民把塑料袋先分出来,包括家里用来包厨余的塑料袋洗干净回收,更具减量实操性。

  万绿达黄锋:标准越细,居民操作难度越大

  “不要一开始对居民分类要求那么高,标准制定得越细,居民操作难度越大,(像"樱桃白"一样)打电话去咨询分类的没几个人。”广州万绿达集团总经理助理黄锋认为。

  争议二:关于罚款

  网友“樱桃白”:罚款缺乏实操性,不收垃圾也是一种处罚

  “广州1800万人口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垃圾分类?”“樱桃白”说,所谓法不责众,《规定》中的罚则没有可行性。再说,《规定》执行的是强制分类,可现行推行的是自愿分类,罚款无从罚起。

  “罚款首先要搞清楚要罚谁,所以要有投放监管环节,”她建议,广州先把“有监管的投放环节”建立起来才能罚得下去。

  城市管理研究所副所长于静:50元罚款数额太低,要重罚

  “垃圾分类效果不好,不是《规定》的问题,而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问题,修订《规定》,要回到讨论的本位上来。”于静认为罚则很必要,“罚50元太少了,应该重罚。”根据《规定》,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

  网友“阿加西”:农民工一天罚50元,连饭都没得吃了

  “修订《规定》要符合中国国情,不能完全学习外面的经验。”“阿加西”称,在很多发达地区,垃圾分类是居民的义务和责任,有些地区连饭都吃不饱,何谈素质。“像广州的城中村农民工,若因乱丢垃圾一天罚50元,恐怕连饭都没得吃了。”“阿加西”建议,城中村的垃圾分类要放缓走。“广州要根据中国国情做垃圾分类。”他在补充发言中强调了三次。

  现场讨论

  厨余垃圾处理如何规模化?

  “餐饮垃圾为何不纳入《规定》?这是目前分得最好的一块了。”北京嘉博文公司代表张雪话音刚落。广州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敏接过话头。“厨余垃圾去哪了?能否处理?”她说,现状是餐厨垃圾不适合焚烧也不适合填埋,现有技术和场地不够,导致餐厨垃圾最终又混起来。那么前端分类的意义何在呢?陈敏建议,政府要公示餐厨垃圾的去处,是运往不同的垃圾处理厂还是在同一个垃圾处理厂做不同的处理,要让百姓明白才能消除误解。

  “我们收集的餐厨垃圾是去堆肥。”万绿达公司代表黄先生回应。

  “大田山生态循环园也是做堆肥的,日处理能力才100吨,政府为何不加大投入多建几个大田山?”黄埔区文冲街万科小区居民徐绳祖跟着问。

  “可以把厨余去水,建一座焚烧厂单独烧。”“阿加西”称,厨余构成就是碳水化合物,没有二恶英污染,危害少,而单独收运厨余垃圾的目的是跟低值可回收垃圾分开。

  “厨余垃圾堆出来的有机肥可能存在肥力不够的问题,但是是很好的土壤调节剂,可以改善我国的土地板结现象。”“樱桃白”认为,厨余垃圾用生化处理技术更好,“现在还来讨论西瓜皮是堆肥好还是焚烧好,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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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垃圾分类, 难点, 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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