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汪慧斌:粉尘、有毒物品的生产地区、生产车间与生活区的安全距离应是多少? 专家答复 白韶英(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对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制订了防护隔离标准,该标准是根据企业类型、企业规模及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做出了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 目前已颁布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工业企业有:硫酸盐厂、氯丁橡胶厂、黄璘厂、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聚氯乙烯树脂厂、铅蓄电池厂、炼铁厂、焦化厂、烧结厂、硫酸厂、钙镁磷肥厂、普通过磷酸钙厂、小型氮肥厂、煤制气厂、水泥厂、硫化碱厂、油漆厂、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塑料厂、炭素厂、内燃机厂、汽车制造厂、石灰厂、石棉制品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制胶厂、缫丝厂、火葬场、制革厂等。 如:规模为年产50万吨以上的水泥厂,当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小于2m/s时,其防护距离为600m;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风速为2~4m/s时,其防护距离为500m;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风速大于4m/s时,其防护距离为400m。 详情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附录B(规范性附录)工业企业卫生防护隔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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