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到死也没能确认劳动关系 “动不动就咳嗽,不能进行体力劳动,甚至走路也不能走太长时间,偶尔得个小感冒还要担心由此诱发肺气管感染。”老赵的女儿这样向记者介绍父亲去世前的情况。 老赵曾是省会某石材加工企业的一名职工,主要负责切割大理石。这个和石头打交道近10年的人,最终在尘肺病的折磨中离开了人世。 在老赵女儿的记忆里,用来阻挡父亲工作时吸入粉尘的只是单位发的一个口罩,每天下班,父亲的头发上、脸上全是白粉,连吐口痰都是浑浊的灰白色。 2006年,老赵离开了这家石材加工企业,此后,他也曾先后在一些建筑工地上工作过。2010年,他被查出患有矽肺Ⅲ期。 老赵的女儿想为父亲申请工伤认定,可是该石材加工企业却认为老赵查出患有矽肺时,已经从企业离开多年,和企业已经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 此后,老赵的女儿开始辗转为父亲的遭遇讨说法。可是,直到老赵去世,都没有等到确认劳动关系。 记者从河北以岭医院了解到,目前尘肺病是我省主要的职业病,由于尘肺病的发病过程比较缓慢,同时,其症状没有特异性,不容易引起人的警觉,因此,当职工发现自己患上尘肺病时已经晚了。目前在以岭医院接受诊治的尘肺病患者都是Ⅱ期、Ⅲ期的,他们在这里接受包括呼吸功能训练、心肺功能训练等在内的康复治疗,以此来缓解肺纤维化的程度,从而减缓发病进程。 据了解,尘肺病易引起上呼吸道感染、肺心病等合并症,患者会因心脏衰竭,窒息而死。 C 劳动关系难确认致使维权难 “职业病发病具有相对缓慢的特性,造成了一些患病职工的维权难。”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利表示,职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首先要准备包括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材料。而上述材料通常保存在用人单位,然而,要用人单位凭良心提供病人的这些资料来“自证其罪”是非常困难的,而此时,用人单位往往会通过拒不承认和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手段来逃避责任。 “职业病患者大多数是外来农民工,为了举证,常常要在老家和工作地之间奔波,在维权期间要付出大量的住宿费和生活费,这会使他们的生活会陷入更加困苦的境地,增加了维权成本。”杨保利说。 石家庄市工伤职业病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站律师王胜利也表示,职工离岗后查出患有职业病,在确认劳动关系时障碍重重,主要是因为工作时用人单位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上职工查出职业病后往往已离岗较长时间,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大都灭失。再加上,有的职工在离开曾从事过的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后,从事了其他的工作,这也成为用人单位推卸责任的借口。 “在确认劳动关系时,有时用人单位会拿‘时效’说事。”王胜利表示,他曾受理过的案件中,有职业病患者想进行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会主张已经超过一年仲裁时效。“其实,用人单位这种主张是错误的,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而事实上,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而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却错误理解了‘时效’制度的本意,导致确认劳动关系受阻。”王胜利说。 王胜利表示,为了方便维权,职工一定要长期保存劳动关系证明(如工作证、工资条等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进行了岗前或岗中的健康体检,职工一定要保留体检结果,离开单位时也一定要向单位讨要自己的健康监护档案、体检报告等。 而杨保利也表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定要做到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进行健康检查,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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