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2-9-27 12:04 |
发布者: leven.y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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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
摘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关于征求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人事函〔2012〕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们组织起草了《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或“安全培训”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2年10月1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殷婷茹、董喜明,010-64463015、64464799〈传真〉;电子邮箱:tzzy3015@163.com)。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将此函转发辖区内各级安全培训机构和有关企业。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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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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