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EHS 新闻

EHS News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法规动态 > 咸宁市工亡补助提高4倍 工伤新规10月1日实施

咸宁市工亡补助提高4倍 工伤新规10月1日实施

2012-9-24 11:29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623 | 评论: 0 | 来自: 职业病网
摘要:HSE资讯: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咸宁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该办法扩大了工伤保险受益面,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工亡补助金由9.55万元提高到43.6万元。
  HSE资讯: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咸宁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该办法扩大了工伤保险受益面,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工亡补助金由9.55万元提高到43.6万元。

  据了解,HSE工伤保险新规定主要变化有:扩大了受益面:将事业单位(除参公事业单位外)也纳入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原来的48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提高到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按今年的标准计算 ,从9.55万元提高到43.6万元,提高了4.6倍,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降低了用人单位的赔付风险: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同时减少了用人单位的赔付项目: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跨统筹地区交通费和食宿费、生活护理费等。
 已同步至 EHS最新资讯的微博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咸宁, 工亡补助, 工伤, 新规, HSE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