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修订实施十周年座谈会日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就《水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当前法律实施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进一步推动《水法》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发表了讲话。 陈至立指出,《水法》修订十年来贯彻实施的成效显着,开创了我国依法治水管水的新局面。水利改革发展全面提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规范系统逐步健全,执法监督成效显着。十年实践证明,修订后的《水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是环境立法中一部较为成功的法律,为完善资源环境法体系提供了重要借鉴。 陈至立强调,要深刻认识新时期贯彻实施《水法》的重大意义。贯彻实施《水法》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迫切需要;是强化水利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陈至立要求,全面做好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法》的各项工作。要加强《水法》宣传教育,使依法合理用水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快《水法》配套法规建设,不断丰富完善以《水法》为核心、上下衔接、协调配套的法规体系;进一步落实《水法》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水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水利部共同举办,会议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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