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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警示通报

2012-9-3 08:52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042 | 评论: 0 | 来自: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摘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对本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落实瓦斯、水害等灾害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EHS事故简况: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肖家湾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仍有2人被困。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该矿越界非法组织生产,采用巷道采煤法、多头同时作业,没有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作业区域有效风量不足,瓦斯积聚。

  9月2日,江西省萍乡煤业集团公司高坑矿炮采放顶煤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仍有2人被困,正在全力救援。

  相关工作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对本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落实瓦斯、水害等灾害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执法,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对非法违法煤矿要按照“四个一律”严厉打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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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国家, 煤矿安全, EHS事故, 警示,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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