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毒物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局部作用和全身作用。当皮肤受污染时,首先引起局部刺激作用或过敏反应。如有经皮肤吸收或吸入毒物时便可引起全身性中毒,可损害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泌尿系统、心血管系统、生殖系统以及内分泌系统等器官。 某些毒物对人体产生远期影响,具有致突变作用、致畸作用和致癌作用。当妇女在孕期接触某些化学毒物时,毒物可以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的发育,引起胎儿畸形、智力发育不良、流产或死胎等。现已证实导致人体致畸物有十多种,如二硫化碳、乙醇、汞和多溴联苯等。现在已报道的对动物致畸的500多种化学毒物,对女工也存在着潜在的危害。 工人在接触某些化学毒物时,可使人群中癌瘤的发病率增高,这种化学物质被称为化学致癌物。国际上现已查明的化学致癌物,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人体致癌物,有充分的流行病学证据和可靠的动物实验资料,如砷、苯、氯乙烯、联苯胺、铬酸盐和重铬酸盐等三十余种;第二类是可疑人体致癌物,有个别人体致癌的病例而未经流行病学肯定,但动物资料证实致癌,如环磷酸胺、丙烯脂等;第三类是动物致癌物,仅在实验动物中获得阳性而缺乏人群致癌资料。某些化学物质还具有促进肿瘤生长的能力,称为促癌物。 根据工业毒物的作用特点,可分为神经毒物、肝脏毒物。遗传毒物、刺激毒物及窒息毒物等。这些毒物可选择性地损害某个器官或引起某一毒性反应。例如,神经毒物中毒时,首先引起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由于毒物作用的方式不同,对人体所致损害也有所不同。例如,过量接触苯蒸气,急性中毒时可引起中枢神经损害,出现麻醉、昏迷、呼吸抑制而死亡;慢性中毒时主要损害血液系统,可引起白细胞、血小板减少、贫血,严重时发现再生障碍性贫血;铅可以引起多个系统和器官的损害,首先影响造血系统,然后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的损害,严重时出现中毒性脑病;汞、锰可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损害;氯乙烯可使肝脾肿大出现肝血管瘤;二硫化碳会损害生殖系统等。 当缺乏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的情况下,工业毒物可以引起各种各样的损害,不仅损害工人自己,还可影响下一代,轻者引起功能性障碍,重者可造成病残,甚至影响寿命,导致死亡。毒物的危害是众所周知的,关键在于必须认识其危害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或消除这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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