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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保护四部门“共治”导致监管存“真空”

2012-7-9 11:2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204 | 评论: 0 | 来自: 每日甘肃网
摘要:当人们对高温津贴等高温保护已不再陌生的时候,当新《办法》已正式颁布施行的时候,诸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在高温条件下的劳动者是否能享受到相应的保障?而又有谁来监督保障他们的权益?7月5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 ...
  高温立法“大修”解读之问题篇

  7月5日的兰州最高气温已攀升至33.8℃,而真正炎热的“三伏天”还并未到来,高温将一次次“烤问”着必须在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权益。当人们对高温津贴等高温保护已不再陌生的时候,当新《办法》已正式颁布施行的时候,诸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在高温条件下的劳动者是否能享受到相应的保障?而又有谁来监督保障他们的权益?7月5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得到的答案是:四部门“共治”,高温劳动保护依旧有“真空”,无细则便无法操作,高温劳动保护依旧无法落地。

  高温津贴部分劳动者尚未完全享受

  随着人们劳动保障意识的提升,到了夏季,许多需要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已经开始关注自己的职业健康,并且能享受到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发放的“高温津贴”。一位141路公交车的司机告诉记者,单位每年都会给他们发冰糖、白砂糖和茶叶,“还会发高温津贴,三个月,120块钱”。

  然而也有部分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并没有完全享受到高温保护待遇。一名在西关附近进行城市清洁的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单位每年夏天都会发一些冰糖和茶叶,但没有发过高温津贴。某建筑工地的一名李姓建筑工人也称,到了夏天公司只发一些冰糖和茶叶。“高温津贴,听说过,没见过。”一位快递员也告诉记者,以前在工厂工作了30多年,每年都能拿到高温津贴,自买断后干“临时工”能享受到“冰糖和茶叶”的待遇已经是不错了,根本不可能拿到高温津贴。

  高温保护希望更多更好更人性化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很多用人单位人性化管理意识加强,尽管高温津贴并未有效落实,但无论是需要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还是一些私企的室内劳动者,都能领到相应的防暑降温品,可以说很多劳动者都能享受到一定的高温保护。但劳动者的内心,都希望得到更多更好更人性化的高温保护。

  某建筑工地的王师傅告诉记者,虽说有糖有茶叶,但很希望公司能为他们煮点绿豆汤或凉茶,“如果有了这些就更消暑了。”对于新《办法》,他充满期待,“公司要是能好好执行,那我们就是最大的受益者了。”

  而从事环卫工作已经5年的刘师傅告诉记者,每年夏天都会领到茶叶和白糖,现在除了希望工资等福利待遇能提高外,最希望得到一件网眼状的马甲。“我们现在还得在衣服外面套上厚重的马甲,气温越来越高,马甲又重又不透气,真的很难受。”

  相比较这些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供职于兰州市一家信息公司的周先生则表示,相比每年领到茶叶、白糖等物品,他更希望公司能够更合理、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和任务。

  希望明确各部门职能范围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劳动者都希望通过法律保障得到更多更好更人性化的高温保护,然而,部分劳动者并未享受到应有的高温保护。谁来管、怎么管等问题格外引人注意。在监管方面,尽管经过了多次演变,但事实上,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多年来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仍然存在“真空”;从职责上看,新《办法》也未明确规定安监、卫生和人社等部门的具体职能。

  “高温作业最早是安全生产工作职业卫生的一部分内容,但是在几次政府改革过程中‘疏忽’了它,因此现在监管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安监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另外,在众望所归的新《办法》中,仅笼统提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自的职能范围是什么没有明确规定,‘共治’仍然让监管出现‘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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